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提示公告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月17日、3月6日、3月9日三次发布2000年度预亏公告,并于3月31日发布风险提示公告。为充分揭示存在的风险,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现将公司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深圳鹏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基公司”)通过受让部分国有股和法人股,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直接参与公司的重组。但该股权转让事项尚需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有关审批程序尚在进行之中。 二、公司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况,因而债务重组是公司重组的关键。如得不到债权人的支持,债务重组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即使有鹏基公司的介入,公司重组成功的可能性仍很小。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的规定,如公司不能在限期内完成重组和实现扭亏,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公司董事会谨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