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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PT中浩资产重组方案出台 2001-07-06  

						    PT中浩宽限期内资产重组工作终有进展,该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详细披露有关重组事
项。
    据悉,深圳鹏基(集团)有限公司于3月30日分别与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和深圳市赛格
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以上两公司所持有的PT
中浩20.03%的股份。
    PT中浩目前与资产管理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债务的本金总额约45,605万元,处
理方案约定,债权人豁免以前年度全部利息。对有保证的债务,通过PT中浩、债权人和保证
单位协商解决,原则上由具有偿还能力的企业(原担保人等)承接债务本金。对有抵押的债
务,按抵押物抵偿、清偿,或按本金的30%用现金清偿全部债务本金。对无保证、抵押的债
务,债务本金由重组方购买。购买方式可以选择:债务本金总额的60%部分,按20%的清偿率
用现金购买,债务本金的40%部分,用PT中浩法人股份按每股作价8元折抵。或者选择按债务
本金总额的25%用现金购买。对因债务问题引起的诉讼,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由法院终结执
行,对查封的资产解封,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解除抵押或质押。重组方买断这部分债权后,
将成为PT中浩的债权人,然后豁免PT中浩的这部分债务。
    PT中浩银行债务的处理方案为:
    (1)债权人豁免以前年度全部利息。
    (2)对有保证的债务:保证单位无法承担保证责任的债务,原则上按无保证和抵押债
务处理;保证单位有实力承担保证责任的债务,通过PT中浩、债权人和保证单位协商解决,
原则上由具有偿还能力的企业(原担保人等)承接债务本金。
    (3)对有抵押的债务:按抵押物的评估值,用抵押物清偿债务本金。抵押物不足以清
偿的债务本金部分,按无保证抵押债务处理;或债务本金全额留在PT中浩,用重组后的资产
重新设置抵押。
   (4)对无保证、抵押的债务:本金部分保留在PT中浩,停息三年,分五年还清,用重组
后的资产进行抵押;应计息年度产生的利息当年还清。
   (5)对因债务问题引起的诉讼,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由法院终结执行,对查封的资产解
封,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解除抵押或质押。
    目前PT中浩银行债务本金总额约32,590万元。
    截止6月13日,已有21家债权人(债务金额计58,860万元,占PT中浩债务重组所涉债务
金额的75.27%)表示同意或基本同意PT中浩的重组方案,并签署了有关意向书或承诺函。但
尚有近25%的债权人(涉及债务金额近2亿元)表示不同意(或无权同意)PT中浩债务重组方
案。
    PT中浩董事会同时提醒,鹏基受让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和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股份
事项,虽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但尚需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有关审批程序尚在进行之
中。此外,现债权人尚未与PT中浩及重组方签署正式债务重组协议。因此,PT中浩的重组仍
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
     (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