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亏公告 本公司于2000年12月出售上海银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7.75%股权,并已于2000年12月30日公告。本公司已经将该交易实现的投资收益计入2000年度。由于该项资产出售交易时间发生在临近年底,本公司来不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履行必要的程序。2001年4月20日,本公司的核数师——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知会本公司,对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要求,此项资产出售交易的收益无法计入2000年度。因此,本公司继1998、1999年后将出现第三年亏损,具体亏损金额待审计后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本公司将连续三年发生重大亏损,面临暂停上市的巨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00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