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11月23日召开,会议形 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将“金田下属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本公司拟将直接或间接控股的深圳市金田房地产开发公司 上海公司等4家公司的股权转让。 2、上海金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以上公司的股权目前仍被法院查封,上述转让尚需与原告协商 解决。因此,以上交易仍存在不确定性。 3、本公司拟将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广州金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 市金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惠州市金田房地产开发公司、深圳市金畔 贸易有限倨和深圳市金田房地产开发公司汕头公司、香港华美加公 司等15家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象征性支付人民币1元作为对价。 二、定于2001年12月24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和平路1199号金 田大厦28楼会议厅召开金田公司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