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和 《通知》,通知称:该院将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01)杭经初字 第611号《民事裁定书》,对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国有法 人股(1645465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4%)进行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