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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石化: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4-02-09  

						
证券代码:000013、200013   证券简称:*ST石化A、B  公告编号:2003-003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2
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深圳市龙岗区布吉坂田五和南路45号本公司会议室举行,到会股东持有和
代表的股份总额共166,755,32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之54.97%,其中:A股166,755,325股,B
股0股,分别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54.97%和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周镇董事主持,本公司董事、监事和经营班子成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的议案》
    辛宇,166,755,32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其中:A股166,755,325股,B股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和0%;
    丁富义,166,755,32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其中:A股166,755,325股,B股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和0%;
    刘崇,166,755,32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其中:A股166,755,325股,B股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和0%;
    李林森,166,755,32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其中:A股166,755,325股,B股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和0%;
    刘青民,166,755,32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其中:A股166,755,325股,B股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和0%。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的议案》
    李钦文,166,755,32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其中:A股166,755,325股,B股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和0%;
    刘雅艳,166,755,32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其中:A股166,755,325股,B股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和0%;。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厉怒江,166,755,32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其中:A股166,755,325股,B股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和0%;
    阮克竖,166,755,32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其中:A股166,755,325股,B股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和0%;
    杜柏钧,166,755,32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其中:A股166,755,325股,B股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和0%。
    以上当选的董事任期均为三年。
    上述董事选举产生后,本公司董事会由厉怒江、阮克竖、杜柏钧、周镇和蔡建平等五人组
成。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庄岳训,166,755,32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其中:A股166,755,325股,B股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和0%;
    于华明,166,755,32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其中:A股166,755,325股,B股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和0%。
    以上当选的监事任期均为三年。
    同时,经本公司于二○○四年二月六日召开的职工代表会议决议,由刘雅艳作为本公司员
工代表出任本公司监事职务,免去吴胜(员工代表)担任的本公司监事职务。
    上述监事选举产生后,本公司监事会由庄岳训、于华明和刘雅艳等三人组成。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166,755,32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其中:A股166,755,325股,B股0股,分别
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和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益人律师事务所谢冬霞律师为本公司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该所律师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
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召开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广东益人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