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C深圳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通告2001-01-11
SPEC深圳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通告
本公司定于1997年6月6日(星期五)下午2:30在深圳红荔西路石化大厦二楼会议厅召开本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审议下列报告和议案:
1.1996年度董事会报告;
2.要公司1996年监事会报告;
3.1996年财务报告;
4.1996年利润分配议案;
5.聘任1997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6.补选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对董事会授权的议案;
9.其人事项。
凡于1997年5月30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深圳证 券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资格出度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代行其权利。
出席证明
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受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书及授权人证券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本次大会应出示股权凭证、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件。
会议资料
自1997年6月4日起,在本公司办公地点(深圳市红荔西石化大厦)一 楼备有本次股东大会资料供股东取阅。
咨询事宜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事宜,请垂询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蔡建平先 生。电话:(86)755-3344355
深圳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4月30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石化集团股份有限第六次股东大会,并代 表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证券帐号: 持股数: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