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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2000-11-07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根据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深国资委〖1999〗15号文)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投〖1999〗129号文批准的“深圳石化战略性重组方案”的主要精神,以及深圳石化战略性重组中关于产业划分的原则,为集中资源发展本公司的高科技产业,本董事会经研究,同意将本公司所有的石化大厦、石化贸易大厦和坂田新村186套住房转让予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深圳石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有关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见本公司就关联交易发布的公告。
    上述决议将提交本公司二○○○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