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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石 化:召开股东大会等2002-05-24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公告
                                暨召开第十一次股东年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洪乐平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审议通过了续聘2002年度会计师的议案
    同意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2年度会计师。
    三、同意白晋民先生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如下:为互保企业的旧贷续期继续提供担保;
对因诉讼事项而被查封且将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资产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置;制订
公司的债务和资产重组方案以及采取一切措施加快对应收款项的催收工作。
    五、董事会提议: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津贴为30000元/年/
人(税前),按实际任职月份支付,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决定召开第十一次(2001年度)股东年会
    董事会经研究,决定于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在深圳市红荔西
路石化大厦会议室召开本公司第十一次股东年会。有关事项如下:
    1、会议议程:
    (1)审议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1年度经审核财务报告
    (4)审议200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审议续聘2002年度会计师的议案
    (6)审议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发放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8)审议关于对董事会授权的议案
    2、出席会议人员
    (1)二○○二年六月十七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登记事项
    请公司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
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和授权委托书于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8:30~17:00到本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年会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石化大厦
    联系电话:0755-3344355,传真:0755-3324057
    联系人:蔡建平先生
    特此公告。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洪乐平,作为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
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
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洪乐平
                                                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洪乐平为本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
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本公司董事会认
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
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
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洪乐平,男,1961年出生,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西财经学院九江分院教师,
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深圳先科企业集团财务部副经理、审计部负责人,
深圳全国人大干部培训中心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深圳全国人大干部培训中心总会
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