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01-01-11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1998年2月25日下午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重新审议增发5,000万股B股的决定:由于1997年度增发5,000万股B股的工作尚未完成,同时,1997年度关于增发5,000万股B 股和有关募股资金用途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已过期,故需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再次审议。
二、关于遵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公司章程的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1997年12月16日下发的《关于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通知》的要求,拟对本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
三、关于增免董事的决定:由于丁红董事拟调离本公司,根据本人要求,董事会建议免去其董事职务,同时增补韩清惠、王春良、武建东为董事。
四、关于增选监事的决定:为了加强公司监事会监督力度,建议由职工工会选出两名职工进入公司监事会。
五、关于调整运力的决定:考虑到公司今后的航线经营,董事会决定调整公司方便旗船与五星旗船的比例,以使运力结构更有利于生产经营。
六、关于确认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本公司已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提请临时股东大会予以确认。
七、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
1.时间:1998年3月30日上午10时
2.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新能源大厦A座11楼
3.会议议题: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4.出席对象:凡于1998年3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持有 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均可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代表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5.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委托 代理人出席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券商出具的股权 登记证明,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表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 续。
联系电话:0755-6649282传真:0755-6649953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杨艺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