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1-01-11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6月9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1997年度股东大会,到会的股东8人,代表股数109,692,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4%(其中内资股股东1人,代表股数108,000,000股,外资股股东7人,代表股数1,692,970股),符合本公司章程
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股东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1、1997年度董事会报告;
2、1997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3、1997年度监事会报告;
4、关于1997年度分红派息的议案: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997年 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4,728,946.25人民币元,每股收益0.193人民币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和5%法定公益金,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9,426,285.50人民币元,加上年滚存未分配利润25,838,399.35人民
币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5,264,684.85人民币元,为有利于公 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998年度中期前不予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股。
此方案需报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所通过议案由深圳市南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