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所安排的时间披露定期报告。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057)没有按照本所安排的时间如期披露99年中期报告,至今也没有与本所联系中期报告披露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8.8条的规定,如果该公司未在99年8月31日前公布中期报告,也未获本所批准延期,本所将对该公司股票停牌,直至中期报告披露之日。 此外,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于6月30日前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但是,该公司98年年度股东大会至今尚未召开,公司董事会也未作出任何解释和公告。 本所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99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