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1999-10-08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9月30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1998年度股东大会,到会的股东3人,代表股数119,771,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其中内资股股东1人,代表股数118,800,000股,外资股股东2人,代表股数971,281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股东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决议:
1、199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1998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3、1998年度财务报告;
4、19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深圳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本公司1998年度净利润为1,760,502.71人民币元,计提法定公积金617,285.26人民币元。计提法定公益金308,642.64人民币元,本年度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4,574.81人民币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55,264,684.85人民币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6,099,259.66人民币元。
根据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审计,本公司1998年度净利润为867千元人民币,提取法定公积金309千元人民币,法定公益金617千元人民币后,加上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53,142千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3,083千元。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孰低原则进行分配,因此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3,083千元,结转下年度,董事会决定199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5、1998年度监事会报告;
6、关于聘请1999年度会计师的议案:1999年度,本公司将继续聘请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请香港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境外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