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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华岭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2-11-16  

                        证券代码:430139          证券简称:华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8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
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40,000,000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13.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845,283.0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
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319517_B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19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9022.06万元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序
    募投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额中自筹资金预先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号
                                       投入金额
       临港集成电路测
 1
       试产业化项目       80,000.00        1,022.06          42,084.53
       研发中心建设项
 2
       目                 18,000.00        8,000.00          8,000.00
          合计            98,000.00        9022.06           50,084.53


三、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915.47万元(不含增值
税),其中承销费用人民币3,24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
扣除。本次募集资金的其他发行费用为675.47万元(不含增值税),本公司已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75.47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2
年10月19日,上述由本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75.47万元(不含
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
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
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议案,经审阅《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
排,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机构鉴证报告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2)
专字第61319517_B08号《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的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2022年10
月1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
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
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
(二)《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决
议》;
(三)《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