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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华岭股份:董事换届公告2023-02-22  

                         证券代码:430139                证券简称:华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 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施瑾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 之日 起生效 。上述 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46,661 股,占公司股本的 0.5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钱卫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俞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纪兰花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32,8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桂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17,4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思源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周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崔婕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江若尘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事履历

    王思源女士,198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 9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
2011 年 7 至 2016 年 6 月,任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务及内控主管;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真成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双箸(上海)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1 年 12 月至今,历任公司证券部经
理、法务、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
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
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与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履行勤勉义务
和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三、独立董事意见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
届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相关内容。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
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相关内容。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