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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公告]微创光电: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2-05-1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
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创光电”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微创光电新增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交投资本”)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交投资本将直接持有公司 5%以
上的股份,其控股股东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将间
接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
定,自交投资本与公司签署《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
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日起,交投集团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交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为加强对日常性关联交
易的管理,公司对公司与交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在 2022 年度发生的销售视频
信息化监控产品和服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性关
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调整后预计
                           原预   累计已       新增预   调整后   上年实   金额与上年
  关联交易    主要交易内
                           计金   发生金       计发生   预计发   际发生   实际发生金
    类别          容
                             额     额           金额   生金额   金额     额差异较大
                                                                            的原因
 购买原材
 料、燃料和
              -               -        -            -        -        -            -
 动力、接受
 劳务



                                           1
             向关联方销
  出售产品、
             售视频信息                               50,000,   50,000,
  商品、提供                        -         -                              -               -
             化监控产品                                   000       000
  劳务
             和服务
  委托关联
  人销售产      -                   -         -            -         -       -               -
  品、商品
  接受关联
  人委托代
  为销售其      -                   -         -            -         -       -               -
  产品、商
  品
  其他          -                   -         -            -         -       -               -
                                                      50,000,   50,000,
     合计             -             -         -                              -         -
                                                          000       000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 26 号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 26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龙传华
     实际控制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1
     实缴资本:2,093,323.60 万元
     主营业务:全省公路、铁路、港航、航空等交通基础项目、客货运输业、
现代物流业等相关产业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
设施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及运营管理;智能交通开发与应用;项目评
估、咨询;资产经营及管理;金融、股权投资及企业并购;项目代建代管;土
地综合开发;风险投资;国际经济及技术合作(需审批方可经营)
     基于 2021 年度公司与交投集团控制的企业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在


1注:2021 年 12 月 27 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交投集团下达了《省国资委关于湖
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鄂国资产权[2021]68 号),批复对交投集团增加国家资本金 109.33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投集团尚未完成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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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销售、软件销售、技术服务费及维修费的交易,交易金额为 685.9110 万元
(含税)。公司预计在 2022 年度公司主要与交投集团控制的湖北交投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发生销售视频信息化监控产品和服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建设大道 384 号
    注册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 384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再武
    实际控制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实缴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系统集成、软件研发、网络运营
    (二)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完成后,交投资本将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其控股股东交
投集团将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的规定,自交投资本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日起,
交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加强对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公司对公司与交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在
2022 年度发生的销售视频信息化监控产品和服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预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 5,000 万元(含税),以上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交易定价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
的采购销售管理制度及市场情况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客观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的采购销售管理制度及市场情况
确定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客观公允。

                                      3
    (二)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的采购销售管理制度及市场情况
确定交易定价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与关联方协商并依照市场价格定价,价格
确定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公司
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确
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属于交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持续日常性关
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各方
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合
理性及必要性。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客观公允,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六、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2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均
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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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此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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