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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微创光电: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6-06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2-070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5 月 30 日 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吴春燕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方案
已经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
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数额将做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的“4、定
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具体内容与“7、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具体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4)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修订前: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人民币 4.5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
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
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
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修订后: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
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
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
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原为人民币 4.57 元/股,公司 2021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原来人民币 4.57 元/股调整
为人民币 4.27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价格= P1=P0-D=4.57-0.30=4.27 元/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修订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70,176,819.1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修订后: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59,005,474.3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
   (修订稿)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
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9 号——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编制了《武汉微创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修订稿)》。
    详见公告《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说明书(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7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情况,公司编制了《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详见公告《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7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情况,公司编制了《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详见公告《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7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
法规,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现因公
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了承诺。
    详见公告《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的影响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并结合公司的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情况,同意公司与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与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对《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详见公告《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
2022-07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的议
   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工作安排,公司同意聘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并签署相关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