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微创光电:总经理工作细则2022-06-06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2-090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则的议案》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微创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监事会等对总经理的要
求,规范总经理工作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强化公司经营管理和指挥防范经营
风险,全面提高公司的领导管理职能和组织效能,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分支机构设置方案;
(五)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八) 批准不属于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外投资、
收购或出售资产(不包括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委托理财等
交易事项,以及公司的借款融资事项;
(九) 总经理或其近亲属为关联交易对方的,相应事项应由董事会审议通
过。
(十)《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制订关于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解聘(或
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五条 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
责及分工由总经理确定,并向总经理负责。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经营管理中重要的决策形式,总经理通过总
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
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董事会秘书可以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全体成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内容:
(一)研究决定公司研发、生产、营销等经营方案;
(二)研究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研究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的实施方法;
(四)传达有关文件、指示、决定以及董事会决议,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
方法;
(五)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六)制订、修改、完善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七)听取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工作报告和汇报,研究、部署和总结公
司工作;
(八)编制审定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重要奖惩决定,公司财务预、决算方
案;
(九)通报公司人事变动、机构设置和奖惩决定;
(十)其他需要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研究的事项。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时间、程序及条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总经
理办公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
总经理办公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
总经理或受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会议主持人可根据需要确定有关
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指定专人记录并将会议记录交由总经理办
公室妥善保管。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分管该议题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或其
他管理人员提出,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议题的汇总并向总经理报告,并于会
前通报各参加会议的人员提前准备。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在讨论涉及办公会议成员个人议题时,当事人应
当采取回避制度。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必要时可对某个专题用联席或扩大会的形式进
行,邀请各方面的人员,广泛征求意见,为总经理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做到准备充分、中心突出、观点明确、意见具
体。
第十五条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事前请假,并经会议召
集人许可;会议期间未经会议主持人批准,不得中途退席。
第十六条 会议进行期间,与会者应充分发表各自观点和意见。若有几种不
同的意见时,以总经理的意见为准并形成会议决议。
形成会议决议后,个人意见可以予以保留,但必须服从决议内容,认真执行
或组织实施会议决议,不得推托、搁置不办。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最后作出结论性发
言,作为会议的决议或议定事项,并提出执行决议或议定事项的分工负责人及形
成决议的落实时间、承办单位或人员、办理的程序等具体要求。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在会后形成纪要,对重大事项的
决议会后应向董事会进行通报。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的保存应按相关保密制度执
行。
第十九条 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私自泄
露、传播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
第二十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
进行及时检查并反馈给总经理。
第三章 总经理报告制度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向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
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对外投资与担保事项;
(二)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
(三)公司资金执行情况;
(四)公司盈亏情况;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以上所述事项应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由总经理及时
向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并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在决定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以及关联交易
等方面的权限按照《公司章程》以及《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等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对本细则的修订、更改,应由公
司董事会决定。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制订,为《公司章程》的补充
性文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