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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微创光电: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23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2-099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5,673,7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734,6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马辉、陈勇、赵学锋、周云因公务
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认真对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053,9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反
对股数 1,619,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情况,公司制定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北京证券交易
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战略投资者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
投资本”),具备作为本次发行特定对象的资格。交投资本以人民币现金方式
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
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
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派送现金股利: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
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原为人民币 4.57 元/股,公司 2021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原来人民币 4.57 元/
股调整为人民币 4.27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价格= P1=P0-D=4.57-0.30=4.27 元/股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37,237,816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
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内容为
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
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募集资金数量和调整后的
 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6)限售期
     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
 期结束后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7)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59,005,474.3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
 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9)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
 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053,9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反
对股数 1,619,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
   (修订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9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 2021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编制了《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修订稿)》。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053,9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反
对股数 1,619,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情况,公司编制了《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053,9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反
对股数 1,619,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情况,公司编制了《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053,9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反
对股数 1,619,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了《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审核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057,7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反
对股数 1,21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弃权股数
4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
 回报措施。现因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
 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057,7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反
对股数 16,16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同意公司与交投资本签署《武汉
 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053,9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反
对股数 1,61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弃权股数
3,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结合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情况,同意公司与交投资本签署《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交投
 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053,9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反
对股数 1,61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弃权股数
3,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引入交投
 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交投资本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湖北交投资本投资
 有限公司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213,9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反
对股数 45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弃权股数 3,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交投资本发行股票。本次发行
 完成后,交投资本将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213,9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反
对股数 459,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交投资本发行股票。本次发行
 完成后,交投资本将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其股东湖北交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将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根据《上
 市规则》的规定,自交投资本与公司签署《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
 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日起,交投集团将
 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交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交易将构成关联
 交易。为加强对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公司对公司与交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企
 业在 2022 年度发生的销售视频信息化监控产品和服务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
 易进行了预计,预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 5,000 万元(含税),以上日常经营性
 关联交易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交易定价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的采购销售管理制度及市场情况确定,遵循公平
 合理的原则,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213,9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反
对股数 5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弃权股数 403,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修改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
 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认购方法以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
 事宜;
      (2)如证券监管部门在发行前有新的法规和政策要求或市场情况发生变
 化,董事会可根据国家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适当调整(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
 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或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3)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证券
 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
 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4)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制作、
 修改、补充、签署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相关的协议等;
      (5)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有关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等;
      (6)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制订、修改、补充、签署、
 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
 要文件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范围之内,在需要时与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
 签署其他必要法律文件;
      (8)根据本次发行情况,办理注册资本增加的验资程序、修订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或备案事宜,向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
 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其认为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10)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在
 上述有效期内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同意注册的决定,
 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053,9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反
对股数 1,619,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了《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057,7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反
对股数 1,21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弃权股数
4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从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以及《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
 了修订,股东大会对修订的议事规则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1)审议《关于修订<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3)审议《关于修订<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057,7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反
对股数 1,21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弃权股数
4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制度、规则进
 行了修订。股东大会逐项对修订的制度、规则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1)审议《关于制定<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057,7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反
对股数 1,21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弃权股数
4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制度、规则进
 行了修订。股东大会逐项对修订的制度、规则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2)审议《关于修订<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
 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057,7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反
对股数 1,21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弃权股数
4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制度、规则进
 行了修订。股东大会逐项对修订的制度、规则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3)审议《关于修订<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057,7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反
对股数 1,21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弃权股数
4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制度、规则进
 行了修订。股东大会逐项对修订的制度、规则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4)审议《关于修订<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617,7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反
对股数 5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制度、规则进
 行了修订。股东大会逐项对修订的制度、规则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5)审议《关于修订<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
 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213,9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反
对股数 5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弃权股数 403,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制度、规则进
 行了修订。股东大会逐项对修订的制度、规则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6)审议《关于修订<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213,9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反
对股数 45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弃权股数 3,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制度、规则进
 行了修订。股东大会逐项对修订的制度、规则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7)审议《关于修订<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
 制度>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213,9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反
对股数 5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弃权股数 403,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制度、规则进
 行了修订。股东大会逐项对修订的制度、规则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8)审议《关于修订<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213,9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反
对股数 5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弃权股数 403,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制度、规则进
 行了修订。股东大会逐项对修订的制度、规则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9)审议《关于修订<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
 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217,7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反
对股数 5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弃权股数 4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制度、规则进
 行了修订。股东大会逐项对修订的制度、规则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10)审议《关于修订<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057,7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反
对股数 1,21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弃权股数
4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十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关于公 4,381,779 73.01% 1,619,800 26.99%             0           0%
           司符合
       向特定
       对象发
       行股票
       条件的
        议案
(二) 关于公 4,381,779 73.01% 1,619,800 26.99%   0   0%
       司向特
       定对象
       发行股
       票方案
       的议案
(三) 关于公 4,381,779 73.01% 1,619,800 26.99%   0   0%
       司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
       象发行
       股票募
       集说明
       书(草
       案)
       (修订
       稿)的
       议案

(四) 关于公 4,381,779 73.01% 1,619,800 26.99%   0   0%
       司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
       象发行
       股票方
       案的可
       行性论
       证分析
       报告
       (修订
       稿)的
       议案
(五) 关于公 4,381,779 73.01% 1,619,800 26.99%    0     0%
         司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
       象发行
       股票募
       集资金
       运用可
       行性分
       析报告
       (修订
       稿)的
        议案
(六) 关于公 4,385,579 73.07% 1,216,000 20.26% 400,000 6.67%
       司前次
       募集资
       金使用
       情况的
       专项报
       告的议
         案
(七) 关于公 4,385,579 73.07% 1,616,000 26.93%     0      0%
       司向特
       定对象
       发行股
       票摊薄
       即期回
       报、采
       取填补
       措施及
       相关承
       诺(修
       订稿)
       的议案
(八) 关于公 4,381,779 73.01% 1,616,000 26.93%   3,800   0.06%
       司与特
       定对象
       签署附
       条件生
       效的股
       份认购
       协议的
        议案

(九) 关于公 4,381,779 73.01% 1,616,000 26.93%   3,800   0.06%
       司与特
       定对象
       签署附
       条件生
       效的股
       份认购
       协议之
       补充协
       议的议
         案
(十) 关于公 5,541,779 92.34%   456,000   7.60%   3,800   0.06%
       司引入
       战略投
       资者并
       签署附
       条件生
       效的战
       略合作
       协议的
        议案
(十   关于公 5,541,779 92.34%   459,800   7.66%     0      0%
一)   司向特
       定对象
       发行股
       票涉及
       关联交
       易的议
         案

(十   关于公 5,541,779 92.34%   56,000    0.93%   403,800 6.73%
二)   司新增
        2022
       年度日
       常经营
       性关联
       交易预
       计的议
         案
(十   关于提 4,381,779 73.01% 1,619,800 26.99%    0     0%
三)   请股东
       大会授
       权董事
       会及董
       事会授
       权人士
       办理本
       次向特
       定对象
       发行股
       票相关
       事宜的
        议案
(十   关于公 4,385,579 73.07% 1,216,000 20.26% 400,000 6.67%
四)   司未来
        三年
       (2022
        年-
        2024
       年)股
       东回报
       规划的
        议案

(十   关于修 4,385,579 73.07% 1,216,000 20.26% 400,000 6.67%
 六)-   订《武
   10    汉微创
         光电股
         份有限
         公司利
         润分配
         管理制
         度》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胡毅刚、李建建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员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