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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微创光电:关于签署三方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7-14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2-112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三方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2 年 5 月 8 日,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微
创光电”)与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资本”)签署了《武汉
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方式,向交投资本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交投资本将直接持有公
司 5%以上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披露的《武汉微创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以及 2022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武汉微创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同时,交投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与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8 日签署了《湖北交
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8 日披露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55)。在交投资本组织协调下,公司与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交投科技”)基于双方在采购监控信息化产品和服务方面的长期合作关
系,拟继续保持并扩大双方业务合作的规模,在市场和技术等领域开展全面、深
度的合作。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与交投科技、交投资本签署了《湖北交投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及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业务合
作协议》(以下简称“《业务合作协议》”)。该业务合作协议为框架协议,为三方
现在及未来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三方签订相关协议的基础。根据《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基于上述事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投科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055715812H
    住所:武汉市建设大道 384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再武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控股股东: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
    成立日期:2012 年 10 月 25 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推广;计算
机系统服务;互联网及其他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数据采集、存储、开发、处理
及销售服务;网络工程、机场、港口及公路机电工程、通信工程、节能环保工程、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的施工、维护和技术咨询;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装
置)、照明器材、办公智能化设备与材料、施工设备与材料、网络设备与材料、
机电设备与材料、电力设备与材料的开发、咨询和销售服务;安防工程的设计、
施工、维护;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对通信与网络设施的投
资、建设、维护、经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二)交投资本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MA4F364H51
    住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北路 326 号 26 栋 A 座 4-20
    法定代表人:叶强筠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控股股东: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27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
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关系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自交投资本与公司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日起,交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交投科技
和交投资本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未约定交易价格。具体的交易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各方的采购销售管理制度及市场情况确定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客观
公允。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于交投科技与微创光电在监控信息化产品和服务方面长久以来的友
好合作关系,双方拟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围内开展相应的合作,约定如下:
    1、市场合作
    (1)优先采购产品和服务。交投科技将微创光电作为其监控信息化产品和
服务的主供应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购管理制度及产品技术参数的前
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和采购微创光电的产品及服务;
    (2)采购产品的范围。微创光电与交投科技拟在以下两大类产品的采购方
面开展深入合作:A、常规产品:主要包括网络产品、存储产品、视频事件检测
和内容分析产品、语音对讲调度产品、智能机箱、前端产品等;B、解决方案级
系统产品:主要包括流媒体融合与共享、智慧隧道、统一指挥调度、智慧运维等;
    (3)交投科技创造条件在项目中为微创光电新方案/新产品提供及时充分的
工程验证和试点环境,以促进微创光电新方案/新产品的迅速产业化和在湖北省
内外的快速应用推广;
    (4)市场推广与资源对接。微创光电与交投科技在湖北省内外市场相互配
合,实现资源共享,交投科技利用其优势行业地位推荐推广微创光电的产品及服
务,微创光电积极利用全国市场的广泛布局,为交投科技的集成业务提供资源对
接,双方共同促进交投科技的系统集成业务和微创光电的产品销售业务;
    (5)微创光电将交投科技作为其系统集成及智能化产品和服务的主供应商,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购管理制度及产品技术参数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
下优先推荐和采购交投科技的产品及服务;
    (6)微创光电创造条件在省外项目中为科技公司新产品/新服务提供充分的
推广与协作交流,以促进交投科技新产品/新服务的迅速产业化和在各地市场的
快速应用推广。
    2、技术合作
    (1)技术进步与革新方面。交投科技和微创光电合作共同推动双方在技术、
产品、方案等方面的整合应用和推广,在高速机电工程信息化、智慧交通、智慧
园区、智慧服务区等方面协同开展和推动基于视频图像技术的研发合作、技术进
步与革新;
    (2)协同创新方面。交投科技和微创光电建立协同创新机制,通过整合双
方在技术和业务领域的优势资源,在开放共享的前提下,双方在创新思维、架构
设计、技术方案、专利等方面开展深度的技术交流与广泛的互惠合作,可以通过
共同投入业务、产品、设计、开发等人员组成联合研发团队等方式,共同开展应
用、产品以及核心技术方面的研发和创新,并共同推动新产品产业化和推广运用;
    (3)开放共享方面。交投科技和微创光电根据技术合作以及协同创新的需
要,在双方达成共识,并且能够创造共同核心价值的前提下,可以有条件、有偿
的相互共享和开放技术、架构、算法以及专利等方面的核心内容;
    (4)知识产权方面。交投科技和微创光电开展技术研究合作,可共同申请
申报和承担交投集团内外的科研项目,在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方面共同申请
或相互协作。双方应在所合作的范围内主动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和专利,在未经
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双方合作所涉及的技术内容、资料、商业机密等
泄露给第三方。在涉及交投科技和微创光电双方联合其他第三方的技术合作中,
任何一方有权利和义务遵守与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方面约定。
    (二)交投科技与微创光电通过在上述合作领域友好合作后,逐步深入探寻
双方各自体系内的其他业务合作。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
届满,协议各方没有提出异议的,本协议继续有效三年。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将促使三方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整
合多方资源,形成规模效应,共同做大产业规模。通过三方良好的沟通与协作,
在各方已经开展合作的方面不断提高效率。有助于促进公司的长远良好发展,符
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
不存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交投资本没有发生关联交易。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交投科技销售的金额为 2.50 万元(含税)。
七、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签署三方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事项,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与交投科技、交投资本签署的三方业务合
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均发表了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
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未损害公司
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签署三方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暨关
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与武汉微创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之业务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