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微创光电: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9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
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6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56 人
2022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42 人
2022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0 人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86,317.76 万元
2022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63,576.89 万元
2022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63,541.57 万元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7 家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 制造业 化学原 料和 化学制 品 制
造业
C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C 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I 信息传 输软 件和信 息 技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术服务业
C 制造业 计算机 通信 和其他 电 子
设备制造业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4,764.33 万元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0,00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
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杭州中院于 2020 年 12 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
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
履行了案款。
3.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
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惠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作为总负责人参与了葛
洲坝集团股份公司项目的审计,作为总协调人负责湖北宜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项目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2018-2021 年度签署的审计报告有北科天翼、科思特等,未在其他单位
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肖献敏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
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 2023 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 2022 年审计收费 4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40 万元。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
计,在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其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
正。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