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光医疗: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2023-01-0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光医疗”、“发行人”或“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 年 1 月 5 日行使完毕。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
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机制,海通证券作为被授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6.00 元/
股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225.0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
数量的 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
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
辰光医疗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自
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2 年 12 月 7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
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辰光医疗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海通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
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
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辰光医疗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6.00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1,500.0000 万股的基础上全
额 行 使超 额配 售选 择权 新 增发 行股 票数量 225.0000 万 股 ,由 此 发行 总股 数扩 大至
1,725.0000 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8,359.7126 万股增加至 8,584.7126 万股,发行总股数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 20.09%。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350.00 万元,连同初始发
行规模 1,500.0000 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9,000.00 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
总额为 10,3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872.82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8,477.18 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
行人及海通证券已共同签署《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
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 延期交付 非延期交
序 限售期
投资者名称 数量 股数 付股数
号 安排
(股) (股) (股)
杭州兼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兼济精选 2 号
1 532,020 399,015 133,005 6 个月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晨融
2 鼎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266,010 199,507 66,503 6 个月
伙))
3 杭州延庭实业有限公司 310,345 232,758 77,587 6 个月
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6,010 199,507 66,503 6 个月
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南
5 295,567 221,675 73,892 6 个月
创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指南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指南
6 591,133 443,349 147,784 6 个月
需恒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村同尘一期
7 443,350 332,512 110,838 6 个月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上海添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5,565 221,677 73,888 6 个月
合计 3,000,000 2,250,000 750,000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
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2 年 12 月 7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或竞价交易方
增发
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251520
一、增发股份形式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万股): 225.0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万股): 0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
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
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初始发行
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225.00 万股)。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与海通证券签署了《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承销协议》,明确授权海通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
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
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