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辰光医疗: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430300 证券简称:辰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7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王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3,365,988 股,占公司股本
的 27.218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王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研发总监,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82,524 股,占公
司股本的 0.678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于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0,252 股,占公司股本
的 0.093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郑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左永生先生为公司营销总监,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84,671 股,占公司
股本的 1.496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何钧先生为公司行政总监,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40,524 股,占公司股本
的 0.513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 任职资格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
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履行勤勉义务和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
制,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王杰先生的聘任、副总经理、
研发总监王为先生的聘任、董事会秘书于玲女士的聘任、财务总监
郑云女士聘任、营销总监左永生先生的聘任及行政总监何钧先生的
聘任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王杰先生、王为先生、于玲女士、
郑云女士、左永生先生及何钧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结合
其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
《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本次续聘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
(二)《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