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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苏轴股份: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2-04-11  

                        证券代码:430418           证券简称:苏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4 月 11 日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70,998,304.5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71,929,171.03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163,044,899.67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128,454,899.67 元,其
他资本公积为 34,590,000.0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80,600,000 股,以未分配利
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
每 10 股转增 2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2 股,无
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
发现金红利 24,180,000.00 元,转增 16,120,000 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发展需求,具有
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决策程序
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3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
等各种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基于股东各方利益而作出的方案,监
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第 181 条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和“第三章 利润分配决策机制”
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条款等事项做了说明。
    股利分配原则为: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利润分配的形式为:公司釆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并优先考虑釆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采取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別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度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机
构对公司的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不存在影响利润
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
利,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
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3,000 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6%。
    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董事会根据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
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适度
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
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

                                   2/3
表独立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
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
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权益分派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公司制定了
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了《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
公司 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0-026)。
    公司将严格按照 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
方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
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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