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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苏轴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2023-04-10  

                         证券代码:430418          证券简称:苏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临
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 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5 月 11 日 15:00—2023 年 5 月 12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1/5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418            苏轴股份       2023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指定律师。
(七)会议地点
    苏州高新区鹿山路 35 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结合 2022 年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并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运营情况,
对 2022 年董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同时制定了 2023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并
形成《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结合 2022 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制作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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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
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4)。
          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结果,对公司的财务
运营结果进行总结,并形成《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考虑到企业发展需求,同时兼顾回报股东,公司拟决定 2022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6,72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3,852,000.00 元。所需资金由公司流动资金解决,分配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
          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经营成果,在充分考虑各项基本假设
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市场开拓情况以及目前的现实基础、经营能
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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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审议《关于董事长 2022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确定董事长 2022 年度薪酬分配及对董事长 2023 年度薪酬考核标准做出说
明。
           审议《关于修订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7 号——信息披露业务办
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2023-018)。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回顾了 2022 年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对董事会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情况,现场检查情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参
加业务培训情况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
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审议《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
   计机构的议案》。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影响
其独立性的事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长期担任国内上
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各项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及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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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
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
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
卡。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00。
(三)登记地点:苏州高新区鹿山路 35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鹿山路 35 号;2、联系电话:
0512-66657251;3、传真:0512-66657355;4、联系人:沈莺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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