峆一药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2023-03-2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峆一药业”、“发行人”或“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行使完毕。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
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
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
权机制,国元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12.62 元/股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T 日)向
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132. 0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超额配售股
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峆一药业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3 年 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
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
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132. 00 万股)。
峆一药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国元证券作为本次
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
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峆一药业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2.62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880.00 万股的基
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132.00 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
扩大至 1,012.00 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3,883.75 万股增加至 4,015.75 万股,发行
总股数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20%。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665.84
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880.00 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105.60 万元,
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2,771.4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1,757.8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013.63 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
者与发行人及国元证券已共同签署《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
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 延期 限售期安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股数(股) 交付股数(股) 排
嘉兴悦时景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 320,000 320,000 6 个月
限合伙)
2 合肥禾嘉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10,000 310,000 6 个月
3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8,650 0 6 个月
4 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330,000 330,000 6 个月
5 安徽国元创投有限责任公司 330,000 330,000 6 个月
6 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5,000 30,000 6 个月
7 芜湖江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5,000 0 6 个月
8 杭州涌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1,350 0 6 个月
合计 1,760,000 1,320,000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 年 2 月
23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252071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1,320,00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0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665.8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508.18 万元。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 年 5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
案。2022 年 5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
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向战略投资者配售、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等。
2023 年 2 月,公司与国元证券签署了《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主承销协议》,明确授予国元证
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国元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
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
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
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
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
施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蒋顾鑫 胡永舜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