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峆一药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2023-04-1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元证券”)作为安徽峆一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峆一药业”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峆一药业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安
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035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8,800,000 股(超额配售选
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62 元/股;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105.60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 1,600.15 万元(不含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 9,505.45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对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40 号《验资报告》。

    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自
公司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3 年 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国元证券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资金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峆一药业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国元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
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
入本次发行的股票。峆一药业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2.62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880 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 132 万股,因本次全额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665.84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508.18 万元。截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上述募集资金净
额已经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验字号
[2023]230Z0073 号《验资报告》。因此,发行人总股本由 3,883.75 万股增加至
4,015.75 万股,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2,771.4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税)金额为 1,757.8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013.63 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与国元证券一同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长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如下: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额(万元)          金金额(万元)
         年产 198 吨普仑司特无水物等十二
  1                                                  13,464.00             11,013.63
           种医药中间体项目(二期)
                  合计                               13,464.00             11,013.63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所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峆一药业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蒋顾鑫                   胡永舜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