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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天润科技: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2022-07-05  

                        证券代码:430564        证券简称:天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8



                       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方案,该方案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以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在招股说明书中
披露。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5
个交易日(第 5 个交易日构成“触发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公司
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等规
定启动股价稳定预案。
    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
所致,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第 20 个交易日构成“触发日”)
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是指经审计的公司最近
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除以该期审计基准日
时公司的股份总数;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且同时满
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等相
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在北交所上市,自 2022 年 6 月 20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24 日止,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已触发实际
控制人陈利、贾友为稳定股价措施进行股份增持的补充承诺的启动条件,2022
年 6 月 24 日为触发日。


二、      稳定股价措施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计划实施前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利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           26,716,399          36.3761%
                       实际控制人
   贾友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           24,698,694          33.6288%
                       实际控制人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增持       计划增持    增持        增持        增持合理价    增持资
名称      数量(股)     金额(元)   方式        期间        格区间(元) 金来源
陈利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     2022 年 7 月   不超过 8.05   自有资
           37,268 股     300,000.00            6 日-2022 年      元/股        金
                                                7 月 15 日
贾友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     2022 年 7 月   不超过 8.05   自有资
           37,268 股     300,000.00            6 日-2022 年      元/股        金
                                                7 月 15 日


三、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
    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
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停止执行:
       1. 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进入北交所的条件;
       2. 各相关主体在单次或单一会计年度回购或增持股票的数量、金额均已达
   到上限。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
   定。
       2. 本公司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股票交易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
   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
   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3. 如增持主体出现自有资金无法实施到位的情况,可能导致本方案无法实
   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公司将在收悉相关情况后及时变更其他增持主
   体,并在相关事项发生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对外公告相关情况及处理措施。
       4. 本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相关情况。


五、     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

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
   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
   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
   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履行其增持义务。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继
   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