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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天润科技: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2022-07-11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
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科技”、“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天润科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陕
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656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发行普通股 1,836.1255 万股(不含超额配售权),
发行方式为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 发 行 价 格 为 8.05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47,808,102.75 元,实际收到转入认购资金为 138,403,870.52 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希会验字
(2022)0024 号《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股份
的认购资金已经全部缴付到位。

     经公司与主承销商确认,截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
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
股票 275.4188 万股,与本次初始发行时超额配售股数相同,本次超额配售选择
权未行使,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的情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联同保荐机构开源证券分别
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
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
  1            空间信息智能化生产与服务体系建设              6,875.30
  2           三维空间信息智慧化应用研发中心建设             3,504.24
合计                             -                           10,379.54

      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空间信息智能化生产与服务体系建设”和“三维空间信息智慧化应用研
发中心建设”原实施地点为“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 58 号 A 区 13 楼以及 14
楼”。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已经签署租赁合同的“西安市碑林区
雁塔路中段 58 号 A 区 5 楼”。

      四、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具体原因

      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 58 号 A 区 5 楼面积充足且较为集中、便于管理,
同时配套设施完备,有利于募投项目生产研发活动的开展。

      基于公司中长期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为保证募投项
目建成后能更好的长期发挥作用,公司本次拟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西
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 58 号 A 区 5 楼”。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至“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 58 号 A 区 5 楼”。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
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姝                            刘俊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