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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肥高科: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2022-12-26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2-132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高科”、“发行人”或“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行使完毕。国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
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
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
售选择权机制,国元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6.50 元/股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340.0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超额
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合肥高科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2 年 12 月 22 日
至 2023 年 1 月 20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
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23 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
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340.00 万股,买入股
票数量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数量相同,因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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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情形。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额为 21,395,570.55 元(含经
手费、过户费),最高价格为 6.50 元/股,最低价格为 5.38 元/股,加权平均价格
为 6.29 元/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
者与发行人及国元证券已共同签署《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明确了递
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      延期交付           限售期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安排
 1      安徽国元创投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       6个月
        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2                                                 400,000       228,200          6个月
        企业(有限合伙)
 3      上海诸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61,540                -       6个月
 4      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3,171,800     3,171,800          6个月
                   合计                          4,533,340     3,400,000            —

       发行人自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 3 个交
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
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2022 年 12 月 22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252071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万股):                                                       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万股):                                       340.00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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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
的议案。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
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处理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宜。
其中明确规定公司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
过 340.00 万股)。

    2022 年 12 月,公司与国元证券签署了《关于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主承销协议》,明
确授权国元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
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国元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
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
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
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的有关规定。

    经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相
关事项的内部决策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
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符合《北京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
低于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
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发行人: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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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盖
 章页)




                                   发行人: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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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盖
 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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