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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券商公告]合肥高科: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1-0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合肥
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高科”、“发行人”或“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合肥高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合肥高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
295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
行价格为 6.50 元/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2,266.67 万股(不含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47,333,55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 20,880,929.25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6,452,620.75 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7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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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家
电结构件及精密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暂时闲置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品种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品种应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单笔投资
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
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
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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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拟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相关产品,因此
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
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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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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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健翔                 张昊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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