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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合肥高科: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2-08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3-018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翔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4,85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 http://www.bse.cn/ ) 披 露 的 《 拟 续 聘 会计 师 事 务 所 公 告 》(公 告 编 号 :
2023-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858,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858,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3 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
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授权董事长胡翔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
述 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
合 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858,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858,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吴波、马慧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