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钢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2013-11-30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司债简称:11 武钢债 编号:临 2013-037
股票代码:600005 公司债代码:122128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
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 年 11 月 30 日,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发布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2-031)。公司控股股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
钢集团”)于 2012 年 11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股份
11,385,64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1%。同时,武钢集团表示,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即自 2012 年 11 月 29 日起算)根据市场行情继
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
股本的 5%(含首次已增持的股份,即包含 2012 年 11 月 29 日武钢集团增持的
11,385,649 股本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 4 元/股。武钢集团承诺:在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1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武钢集团的通知,武钢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已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结束,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201,875,59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截至 2013 年 11 月 28 日,武钢集团共持有公司 6,795,503,954
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7.32%。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武钢集团增持价格
未超过 4 元/股,未减持公司股票。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增持武汉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武钢集团本次股份增持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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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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