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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国贸:关联交易公告2009-07-27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公告编号:临2009-012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24 个月公司与本次关联交易关联人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未

    

    发生其他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所属国贸三期工程含有酒店项目(“国贸大酒店”),香格里拉国际

    

    饭店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具备一流管理水平和经验的国际酒店管理公司。为使国

    

    贸大酒店获得有效和较好的经营和管理,公司与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了《酒店管理协议》,委托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和经营国贸

    

    大酒店,本公司按季度向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基本管理费和奖励

    

    管理费。

    

    国贸大酒店位于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 号,是国贸三期工程的一部分,设有

    

    约275 间客房及其它酒店相关配套设施。国贸大酒店定位为超五星级酒店,主要

    

    服务于高端商务人士。国贸大酒店主体工程已完工,现正进行内装修,预计于

    

    2009 年内开业。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香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同时是香格里拉国

    

    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公司。因此,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为

    

    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酒店管理协

    

    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经交易双方签署履行完公司审批程序后还须报

    

    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79 年6 月19 日

    

    成立地点: 香港

    

    董事长: 郭孔演

    

    注册资金: 普通股 10,000,000 港元

    

    业务性质: 酒店管理、市场推广、顾问及预订服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本公司和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关于国贸大酒店的委托管理

    

    交易价格:管理费包括基本管理费和奖励管理费,协议履行期间,每一财政

    

    年度发生的管理费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如超出该预估金额,以实

    

    际发生金额为准向管理人支付。

    

    结算方式:管理费按季度支付,于每季度结束后5 日内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

    

    户。

    

    协议生效条件:经交易双方签署并经公司履行审批程序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后生效。

    

    履行期限:管理期限为10 年,于开业日期始至开业日期10 周年后午夜十二

    

    时(该酒店的本地时间)止。

    

    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协议中的基本管理费和奖励管理费标准均参照市场基

    

    本行情,并考虑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品牌价值及市场地位,由双方

    

    协商确定。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公司所属国贸大酒店定位为超五星级酒店,主要服务于高端商务人

    

    士,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是国际知名的酒店管理公司,具有丰富的国

    

    际酒店管理经验,由该公司管理国贸大酒店能够充分提升国贸大酒店在业内的市

    

    场形象及品牌地位,不断提高国贸大酒店的服务与管理水平,使国贸大酒店能为

    

    客户提供一流的服务。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行情确定,定价合理、公平,

    

    对上市公司是有利的。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菱辉先生、邢炜女士、张祖同先生和周宇祥先生对本次关

    

    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

    

    议。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定批准程序,定价

    

    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董事会表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

    

    事对上述事项表决时予以回避表决。本公司董事会于2009 年7 月27 日以通讯表

    

    方式召开,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7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