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1-07-28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 2011-014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11
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一)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 2011 年度
类型 交易金额
支付餐饮费 4,021,479
支付饭店会员费 3,089,848
接受劳务
支付劳务费 11,614,548
支付食品加工费、洗衣费等 9,270,000
收取国贸二期销售及管理佣金
2,016,765
(六、1)
中国国际贸易 收取国贸二期维修保养费
中心有限公司 1,850,286
(六、1)
收取国贸外围自行车楼维修保养费 656,679
提供劳务
收取国贸西楼管理佣金
2,145,179
(六、2)
收取国贸西楼维修保养费
1,333,324
(六、2)
收取清洁及绿化费 3,509,600
(二)租赁
出租方 承租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 2011 年度
交易金额
支付办公用房及停车位租金
(六、3) 2,682,774
支付国贸一期土地租赁费
中国国际贸易 (六、4) 1,872,079
本公司
中心有限公司 支付国贸二期土地使用权费
(六、5) 1,317,117
支付世纪公寓租金 3,837,040
支付中央厨房租金 2,030,452
中 国 国 际 收取库房、公寓租金 622,435
本公司 贸易中心
2,264,000
有限公司 收取办公用房租金(六、6)
合计 54,133,60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成立日期:1985 年 2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廖晓淇
注册资金:2.4 亿美元
经营范围:为国内外经贸企业和商务人员及旅游者提供并经营下列项目:写
字楼及楼宇管理服务、宾馆、公寓及配套的餐饮、宴会、会议、展览、展销、商
场、幼儿园、商务中心、汽车综合服务、收费停车场、文体娱乐及相关服务;提
供对外经贸信息和咨询服务;利用国贸中心广告牌发布广告。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操作公开透
明。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且关联交易的进行以
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造成上市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上市公司独立性亦未
受到影响。
五、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听取了公
司对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所作的说明,同意公司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并同意将公司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2011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洪敬南先生、张彦飞先生、廖晓淇先生、郭
孔丞先生、时国庆先生、李镛新先生、黄小抗先生及任亚光先生共 8 人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秦晓先生、钟维国先生、周宇祥先生及黄汝璞女士共 4 人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的
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11 年 1 月 1 日,公司与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
有限公司”)续签《二期物业中心经营管理协议》,继续由公司全面负责双方共同
投资设立的二期物业中心的经营管理,期限为一年,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
2、2008 年 6 月 6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西写字楼委托经营管
理协议》,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起,公司所属的国贸西写字楼 (地上 1-7 层)房产
作为对国贸有限公司行政楼的拆迁补偿完成交接后,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
面负责国贸西写字楼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而国贸有
限公司则根据国贸西写字楼可出租面积和销售租金,向本公司支付委托管理费及
销售佣金。
3、2008 年 9 月 18 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署《国贸西楼办公用房租
赁协议》,该协议规定国贸有限公司将国贸西楼部分房屋租赁给本公司办公使用,
租金按市场价格确定。根据协议条款,协议届满前若双方对该协议条款和条件没
有异议,每年该协议将自动延续。该协议于 2011 年 6 月 12 日终止。
4、1998 年 9 月 2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2008
年 7 月 28 日,双方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租赁使用国
贸写字楼、国贸商场、国贸公寓、国贸展厅及多层停车场等所对应的 13,936.5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自 1998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38 年 8 月 29 日止,每
年的土地租赁费为人民币 1,393,650 元。另外,公司按照租赁国贸有限公司土地
的实际面积分摊其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等费用。
5、1998 年 9 月 2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建设国贸二期工程协
议书》,由于国贸二期工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由国贸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
公司和国贸有限公司将按照投资比例分摊土地使用权费。从 2000 年起至 2038
年 8 月 29 日,公司每年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土地使用权费 882,000 元。另外,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摊相应土地使用税等费用。
6、2011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署《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
大厦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公司所属国贸大厦部分办公用房,租赁面积
为 657.79 平方米,每年支付的租金为人民币 4,171,075 元。协议有效期自 2011
年 6 月 13 日起至 2014 年 6 月 12 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