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贸:五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2-03-23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 2012-004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五次监事会会议
通知于 2012 年 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12 年 3 月 22 日在北京中
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酒店中国宴会厅召开五届五次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所作决议有效。
会议就以下事项作出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三、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1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
反映出公司 2011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
参与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另外,监事会还对公司其他各项活动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检查,认为:
1、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以及重大投资决策的制定、实施,能够严格依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要求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行为,也未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认为:公
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机制和内控制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
方面的重大缺陷。
3、公司 201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4、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
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及备
案工作。
6、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收购、出售资产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