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6-08-31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 2016-012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文件,
并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
实际出席董事 12 人,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 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
二、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重新审议了公司与香格里拉国际饭
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于 2009 年 8 月 10 日签订并于 2010 年 8
月 16 日开始履行的《酒店管理协议》,同意继续履行该协议。
同时,鉴于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大酒店分公司(以下简
称“国贸大酒店分公司”)是公司为经营管理国贸大酒店成立的分公司,实施“营
改增”后,公司与国贸大酒店分公司为两个不同的增值税纳税人,国贸大酒店分
公司从管理人购进管理服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可从国贸大酒店分公司
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拟将《酒店管理协议》原约定的管理费由“公司支付”
修改为“由国贸大酒店分公司支付”。另,根据实际付款需要,拟将《酒店管理
协议》原约定的管理费支付方式“以美元存入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修改为“以
人民币或指定的等值外币存入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为此,同意公司、国贸大酒店分公司就上述事项与管理人签署《酒店管理协
议》之补充协议。
该议案关联董事洪敬南先生、郭孔丞先生、郭惠光女士及黄小抗先生回避
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