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08-04-26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08-013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4月25日9:30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中心国贸西楼六层董事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副董事长张彦飞先生主持。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共计812,834,0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名,代表股份5,551,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807,282,5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812,834,0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812,834,0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郭庆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本次大会的提案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