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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国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9-04-26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2019]第 0425 号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 100020
7/F,BuildingD,ParkviewGreenFangCaoDi,No.9,DongdaqiaoRoad
            ChaoyangDistrict,100020,Beijing,China
           Tel:+8610-58137799     Fax:+8610-58137788
                                     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              限     2018     股东大



                                     北京大成律师                        所

                        关于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                               限

                             2018             股东大         的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 [2019]第 0425



致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                   限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简称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     以    简称              法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股东大
 规         2016        修          以     简称        股东大       规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律师                         所   以     简称         本所        接受中国国际贸易
中心股份      限              以    简称                  的委托,指派郭庆律师                     天娇律师
           2018         股东大           以     简称      本次大           ,并就本次大            的相关      项
出    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声明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大                      的召集程序 召开程序 出席                     议人员资
格 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及                   议决议等内容发表法律意见,并                       对本次大      所审
议的议案 议案所涉及的数                  及内容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
本次大        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                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                     本次大     相关      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 得用
作任何      他目的

      本所及经      律师依据 证券法                   律师          所从       证券法律业          管理   法
和 律师           所证券法律业            执业规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                   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      在的       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遵循了勤勉尽             和诚实信用原         ,
进行了充分的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实真实 准确 完整,所发
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法律         任

      本所律师      据 股东大             规      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                       认的业      标
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的精神,对本次大             所涉及的         关       项和相关文件进行
了必要的 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大                         ,出    法律意见如




                                                      2/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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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本次大      的召集        召开程序

            一     本次大         的召集程序

   本次大           由董           提议并召集 2019                 3        28 日,            召开七届十             次董
        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18             股东大       的议案

   召开本次大                的通知及提案,               于 2018           9      19 日和 2019              3        30 日
在 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                       中国证券报                      海证券报        进行了           告

                   本次大         的召开程序

   2019            4      25 日 星期四               午 9:30,本次大                于北京           建国门外大街 1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 A                         7 层多        能厅召开,由                 董      长    持本次大


   本次大              网络投票时间            2019       4      25日—2019          4       25日 通过            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19    4    25日          午9       15—9
25,9 30—11 30, 午13 00—15 00 通过                                         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投票的       体时间          2019     4     25日9        15—15        00

   本所律师认                ,本次大        由董         召集, 议召集人资格                          议的召集及召
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                                             限           章程          以
  简称                  章程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                      限           股东大       议      规
        以        简称            股东大     议     规                 的规定

                 本次大      的出席        议人员        召集人

            一     出席      议人员资格

        据              法           证券法                      章程              股东大            议     规        及本
次大 的通知,本次大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9                      4 19日         星期五        收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限
  任              海分            登记在     的       股东        权出席股东大                ,并     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               议和         表决      该代理人           必是         股东

   2.             董         监    和高级管理人员

   3.             聘请的律师

   4.        他人员

                       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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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     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                                    表决权的
股份合 820,140,833股,占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211%

      本所律师认        ,出席本次大             人员的资格合法            效 出席本次大             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                                    章程             股东大        议   规
       的规定,    权对本次大              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

              本次大     的     议提案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     本次大        审议的提案

        据 关于召开2018                   股东大       的通知        以 简称       股东大          通知        ,
提请本次大       审议的提案

      1.审议       2018             董      工作报告

      2.审议       2018                   决算

      3.审议       2018             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支付普华永道中天                     师        所 特殊普通合               2018                报告
及    内部控制审        报酬的议案

      5.审议       2018                  报告

      6.审议       董     长及副董          长2019            薪酬     划的议案

      7.审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                     师        所 特殊普通合               对          2019
     报告及    内部控制进行审             ,以及对            2019    半               报告进行审阅的议
案

      8.审议       2018             监          工作报告

      9.审议关于对                  章程        第    十   条第            款进行修改的议案

      10.审议卓河祓先生                  担任          第七届董         董     的议案

      11.审议选举邢诒鋕先生                          第七届董         董     的议案

      12.审议雷孟成先生                  担任          第七届监         监     的议案

      13.审议选举翟中联先生                          第七届监         监     的议案

        述议案已经             董         于 股东大           通知 中        明并披露,本次大              实际
审议议案         股东大        通知        所     议案相符


                                                       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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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大    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大             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大 按相关法律 法规及                       章程         股东大     议    规          规定的程序
对现场表决进行          票 监票,并       据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及互联网
投票      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决                   票 本次大         持人当场          了现
场表决结果 网络投票结束后, 海证券交易所提供了本次大                          网络投票表决结
果的统    数据

                本次大    的表决结果

   本次大          入    议议程的提案共十             项    据合并统     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表决结果,本次大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全部十           项议案

   1.       2018         董      工作报告

   出席         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               820,086,233股同意,54,600
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9933%

   2.       2018               决算

   出席         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               820,086,233股同意,54,600
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9933%

   3.       2018         利润分配预案

   出席         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               820,083,433股同意,57,400
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9930%

         议案    中小投资者单独          票的议案 出席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
决结果     12,800,899股同意,57,4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议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535%

    4.支付普华永道中天              师         所 特殊普通合          2018                 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       报酬的议案

    出席        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               820,086,233股同意,54,600
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9933%

                                                5/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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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18          报告

    出席        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              820,086,233股同意,54,600
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9933%

    6.      董     长及副董    长2019           薪酬   划的议案

    出席        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              820,086,233股同意,54,600
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9933%

         议案    中小投资者单独         票的议案 出席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
决结果     12,803,699股同意,54,6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议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753%

    7.续聘普华永道中天             师        所 特殊普通合            对    2019              报
告及     内部控制进行审       ,以及对          2019   半             报告进行审阅的议案

    出席        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              820,086,233股同意,54,600
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9933%

    8.          2018   监        工作报告

    出席        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              820,086,233股同意,54,600
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9933%

    9.关于对           章程      第     十   条第           款进行修改的议案

    出席        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              820,086,233股同意,54,600
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9933%

    10.卓河祓先生           担任         第七届董       董     的议案

    出席        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              820,056,133股同意,54,600
股反对,30,1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896%

    11.选举邢诒鋕先生                 第七届董         董    的议案


                                               6/ 8
                                  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    限        2018      股东大



    出席        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               820,056,133股同意,54,600
股反对,30,1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896%

         议案       中小投资者单独      票的议案 出席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
决结果 12,773,599股同意,54,600股反对,30,1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议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412%

    12.雷孟成先生            担任        第七届监        监    的议案

    出席        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               820,056,133股同意,54,600
股反对,30,1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896%

    13.选举翟中联先生                  第七届监       监      的议案

    出席        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               820,056,133股同意,54,600
股反对,30,1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                    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9.9896%

         议案       中小投资者单独      票的议案 出席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
决结果 12,773,599股同意,54,600股反对,30,1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                                    议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412%

    本所律师认         ,本次大      的表决程序合法, 述议案均获本次大                    审议通过,
本次大 表决结果合法             效

       四     结论意见

    综       所述,本所律师认        ,本次大     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 出席                     议人
员的资格 本次大          的提案均符合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章程        股
东大     议     规     的相关规定,本次大         通过的决议合法             效

    本法律意见书         本一式      份,经本所律师签         并   盖        章后生效



        以     无    文,接签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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