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委托关联方管理国贸大酒店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 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与香格里 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签署国贸大酒店《酒店管理协 议》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委托管理人继续管理国贸大酒店并与其签署《酒店管理协议》,符合法 定程序,遵循了平等、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签署:李朝鲜、吴积民、郝敬华、尹锦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