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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国贸:中国国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1-03-25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年度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规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
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委员会的工作,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中国国际贸易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现将 2020 年度的履职情
况进行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

    本年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了
换届选举工作,并于同日召开的八届一次董事会会议确定了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成员名单。换届后,公司审计委员会由 4 名成员组成,包括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尹
锦滔先生、李朝鲜先生、吴积民先生、郝敬华女士为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
中尹锦滔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委员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尹锦滔先生为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曾任职罗兵咸
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所及中国所的合伙人,拥有丰富的审计及财务管理经验。现担
任下述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大快活
集团有限公司、KFM 金德控股有限公司、泰加保险(控股)有限公司、雅生活智慧城
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尹先生热心公益,现任香港公
开大学的义务司库及校董,并在一些慈善团体及非政府服务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现任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薪酬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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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朝鲜先生,经济学博士,二级教授。历任北京商学院计划统计系统计学教研室
副主任、主任,财金系副主任、主任;1999 年 12 月任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2001 年 10 月任院长;2002 年 1 月任北京工商大学教务处处长;2003 年 7 月起任北京
工商大学副校长至 2019 年 1 月。现任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吴积民先生,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吴先生在财务及经济管
理等方面经验丰富,曾任摩根大通公司资深银行家兼投资银行副总裁、美林证券(亚
太)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监、嘉里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LGT 投资管理(亚洲)有
限公司香港首席投资官、汇丰银行董事(香港投资银行)、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
执行董事、星展银行大中华区执行董事兼股权资本市场及并购业务负责人、大新银行
私人银行部门负责人。现任 GRE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兼职
副教授,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

    郝敬华女士,公共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
营业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处级、正处级、副司(局)级、正司(局)级干部。
1994 年任国家外汇管理局贸易外汇管理处副处长,2003 年任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
部外汇检查处处长,2006 年任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人事处处长,2010 年任中国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助理巡视员,2014 年任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2018 年
任中国人民银行工会常务副主任(正局级)。在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工作期间主要
负责国际合作业务,在国际组织任职。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金融行动特别
工作组(FATF)核心小组成员,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区域反洗钱组织--欧亚
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组织(EAG)轮值主席。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
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概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以
下简称“普华永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以会议决议的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了继
续聘请普华永道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对公司 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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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的议案。

    2、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我们审阅了公司与普华永道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条款,并出具了“审计委员
会致普华永道的沟通信”。审议通过了普华永道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进行审批。

    3、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普华永道出具的独立性确认函,审阅了普华永道的阶段性
工作,认为普华永道按照审计法规和执业准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
制进行审计,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能够与审计委员会保持及时
的沟通,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4、与普华永道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计划、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我们在普华永道开展现场工作前,审阅了其提供的“开始审计及审计策略概述”
的沟通文件,了解并同意了审计范围、计划、时间表、审计方法和重点关注的领域。
对此,我们委托公司出具了审计工作的沟通信,督促公司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约
定时限内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5、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结果
    我们审阅了普华永道递交的“2020 年解决方案和完成审计”的沟通文件,认为
其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对此我们签署了“普华永道从事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
结报告及评价意见”,并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6、对拟续聘普华永道作为外部审计机构的评估
    经过评估,我们认为在 2020 年度审计过程中,普华永道遵守了《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我们同时也评
估了普华永道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诚信状况。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
并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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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我们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提交的 2020 年年度工作计划。在 2020 年的工作过程
中,内部审计部在每一个审计项目完成后,形成审计报告发送给我们。我们对每一份
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督促公司对于审计中的发现及时进行整改。我们听取了内部
审计部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培训情况,对内部审计部的部门管理工作进行了指导。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并签署了书面意见反馈,同意将
其提交给普华永道进行审计。 我们审阅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后的财务报
告(草稿)及由普华永道提交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其真实、
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内部控制状况。我们
出具了对普华永道初步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
    在报告期内,普华永道和公司内部审计没有注意到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
计问题,包括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
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的发生。

    2、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并监督财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们与普华永道和公司经理层沟通了相关事宜,在报告期内,与财务报告相关的
欺诈、舞弊及重大错误的可能性极低。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我们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方案和工作的执行情况,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设计的适当性,审阅了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与公司和普华永道讨论
了评价和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内部控制缺陷,并了解了公司缺陷整改的机制和监督措
施以及整改的进度,进一步督促公司及时整改。


    (五)协调经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听取了公司与普华永道的意见,积极进行协调工作,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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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理层、公司内部审计部和普华永道进行充分沟通,提高审计效率,增强审计效果。


    三、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一次现场会议和三次通讯形式的会议,全体审计委
员亲自参加了所有会议。

    (一)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的主要内容为:

    1、审阅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并签署书面意见反馈,同意将其提供
给普华永道进行审计;

    2、审阅 “致普华永道关于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
的审计工作的沟通信”,督促普华永道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并委托公司
将沟通信原件提交给普华永道。


    (二)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在本公司国贸大厦 A
座 29 层大会议室召开,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视频接入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主要内容为: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草稿);

    2、审议通过了支付普华永道 2019 年度审计报酬并确认其执行 2019 年度审计的
独立性;

    3、建议董事会继续聘用普华永道对公司进行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审
计,并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建议提请于七届十八次董事
会会议批准。

    会后,审计委员与普华永道进行了单独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的主要内容为:

    1、审阅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的财务报告(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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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阅普华永道所做的 2020 年中期审阅计划和结果;

   3、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完成工作计划情况和公司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的主要内容为:

   1、审核了普华永道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对相关条款没有意见;

   2、审阅了普华永道的 2020 年审计安排和审计计划时间表。对普华永道做出的工
作安排和审计中重点关注的领域及关键审计事项没有意见;

   3、审阅了普华永道出具的独立性确认函,确认注册会计师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

   4、审阅并批准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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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署:




                        尹锦滔 先生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李朝鲜 先生




                        吴积民 先生




                        郝敬华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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