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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国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01-15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09-001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2009 年1 月15 日9:00 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中心国贸西楼五层多功能厅

    (三)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董事长洪敬南先生主持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 名,代表股份共计825,994,60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 名,代表股份

    18,712,0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代理人2 名,

    代表股份807,282,5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大会以同意票825,994,6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通过孙广相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

    (二) 大会以同意票825,994,6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通过选举廖晓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郭庆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本次大会的提案均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1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