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贸:中国国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31
中国国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 3 月 29 日)
致股东:
2021 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及《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各项规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的精神,积极认真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
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相关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
和董事会所作的有关决议进行了认真审议。
一、会议召开及审议通过的决议及事项如下:
1、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八届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
(3)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同意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袁飞女士接
替栾日成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表决。
2、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八届五次会议,选
举袁飞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3、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八届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监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八届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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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八届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还对公司其他活动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检查,认为:
1、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以及重大投资决策的制定、实施,能够依照《公
司法》、《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
务时,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未出现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2、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内控机制和内控制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
大缺陷。
3、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财务会计
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4、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
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及备
案工作。
6、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等交易行为。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的辛勤工作及所取得的良好
经营业绩表示肯定,希望公司董事会继续严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
改进管理,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监事会成员也将继续恪尽职守,忠实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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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签署: 袁飞 胡燕敏 金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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