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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国贸:中国国贸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3-29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 2023-009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关联交易                                            2022 年度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类型                                         实际金额        预计金额

                        支付餐饮费                          1,639,796       3,440,000

                        支付劳务费                          5,521,421       7,404,558
           购买商品及
                        支付服务费                         11,936,323      13,975,322
            接受劳务
                        支付食品加工费、洗衣费等            3,962,753       5,006,621

                        支付蒸汽费、热水费、电费等          8,595,190       9,913,446

                        收取国贸二期销售及管理佣金
中国国际                                                    2,292,548       2,208,566
                        (二、5.a)
贸易中心
                        收取国贸二期维修保养费(二、5.a)     3,335,736       3,301,090
有限公司
                        收取国贸中心 19#楼维修保养费
                                                              169,616          169,617
                        (二、5.b)
            提供劳务
                        收取国贸中心 19#楼销售及管理佣金
                                                              584,076          608,900
                        (二、5.b)

                        收取国贸中心外围维修保养费            191,452          192,979

                        收取国贸西写字楼销售及管理佣金
                                                            2,510,126       2,292,480
                        (二、5.c)




                                            1
                      收取国贸西写字楼维修保养费
                                                           1,275,652     1,272,411
                      (二、5.c)

                      收取“美丽田园”区域委托管理费
                                                           1,536,461     1,477,788
                      (二、5.d)

                      收取国贸一期 F 区域委托管理费
                                                             357,492       545,353
                      (二、5.e)
                      收取国贸东楼商城销售及管理佣金
                                                           3,181,235     4,469,128
                      (二、5.f)

                      收取国贸东楼商城维修保养费           2,838,852     2,734,762


                      收取清洁及绿化费                    12,416,096    12,603,663


                      收取物业工程管理服务费(二、5.g)      2,290,804     2,290,804


                      收取劳务费                          13,462,659    14,924,296


                      收取保安服务费                       2,118,974     2,540,922


                      收取餐饮费                             622,642       196,929


(二)租赁

                                                               2022 年度交易
 出租方      承租方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金额        预计金额

                      支付库房及停车位租金                 1,050,997       856,742
中国国际
                      支付办公区域租金(二、5.h,二、5.i)    1,581,330     1,581,330
贸易中心     本公司
                      支付国贸二期土地租赁费(二、5.j)      1,484,879     1,484,878
有限公司
                      支付公寓租金                         2,459,336     3,438,425




                                         2
                        收取库房、公寓及停车位租金              781,192        810,515
             中国国际
                        收取国贸有限公司总部办公用房
 本公司      贸易中心                                         4,929,967      4,966,216
                        租金(二、5.k)
             有限公司
                        收取中国大饭店美食店租金(二、5.l)     1,072,867        980,993

                           合计                              94,200,472    105,688,734

    2022 年,公司向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有限公司”)支付的劳
务费,主要是公司所属酒店接受国贸有限公司所属酒店提供劳务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公司
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的服务费,主要是接受国贸有限公司提供信息系统维护、公关协同等
支付的费用以及工会行政费用;向国贸有限公司收取的劳务费,主要是向国贸有限公司提
供工程管理、委托经营管理收取的劳务费。


    二、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说明

    1、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关联交易                                            预计 2023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类型                                                  交易金额

                              支付餐饮费                                     3,030,000

                              支付劳务费                                     5,797,492
  中国国际
                 购买商品及
  贸易中心                    支付服务费                                     7,422,784
                  接受劳务
  有限公司
                              支付食品加工费、洗衣费等                       4,271,809

                              支付蒸汽费、热水费、电费等                     8,842,347

                              收取国贸二期销售及管理佣金(二、5.a)            2,945,715

                              收取国贸二期维修保养费(二、5.a)                3,479,531
  中国国际
  贸易中心        提供劳务    收取国贸中心 19#楼维修保养费
                                                                               165,663
  有限公司                    (二、5.b)

                              收取国贸中心 19#楼销售及管理佣金
                                                                               619,084
                              (二、5.b)

                                           3
                      收取国贸中心外围维修保养费                    231,811

                      收取国贸西写字楼销售及管理佣金
                                                                  4,622,574
                      (二、5.c)
                      收取国贸西写字楼维修保养费
                                                                  1,272,411
                      (二、5.c)
                      收取“美丽田园”区域委托管理费
                                                                  1,852,183
                      (二、5.d)
                      收取国贸一期 F 区域委托管理费
                                                                    368,612
                      (二、5.e)
                      收取国贸东楼商城销售及管理佣金
                                                                  6,152,551
                      (二、5.f)

                      收取国贸东楼商城维修保养费                  2,914,676

                      收取清洁及绿化费                           12,639,822

                      收取物业工程管理服务费(二、5.g)             2,290,804

                      收取劳务费                                 15,615,501

                      收取保安服务费                              2,676,203

                      收取餐饮费                                    630,000

                      收取信息系统维护费                          2,534,779

(二)租赁

                                                            预计 2023 年度
   出租方    承租方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支付库房及停车位租金                        1,139,943
  中国国际
  贸易中心   本公司   支付办公区域租金(二、5.h,二、5.i)         1,581,330
  有限公司
                      支付公寓租金                                2,386,315




                                   4
                              收取库房、公寓及停车位租金                  789,172
                  中国国际
                              收取国贸有限公司总部办公用房租金
   本公司         贸易中心                                              4,966,216
                              (二、5.k)
                  有限公司
                              收取中国大饭店美食店租金(二、5.l)           980,993

                               合计                                   102,220,321

    2023 年,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的服务费,主要是接受国贸有限公司提供公关协同
等支付的费用以及工会行政费用。



    2、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国贸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成立日期:1985 年 2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盛秋平

    注册资金:2.4 亿美元

    经营范围:为国内外经贸企业和商务人员及旅游者提供并经营下列项目:写字楼及楼宇

管理服务、宾馆、公寓及配套的餐饮、宴会、会议、展览、展销、商场、幼儿园、商务中心、
汽车综合服务、收费停车场、文体娱乐及相关服务;提供对外经贸信息和咨询服务;利用国

贸中心广告牌发布广告。



    3、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操作公开透明。



    4、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且关联交易的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不存在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造成上市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上市公司独立性亦未受到影响。




                                          5
    5、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a、2012 年 1 月 1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二期物业中心经营管理协议》,继续由
公司全面负责双方共同投资建设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二期物业中心(以下简称
“二期物业中心”)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及国贸溜冰场的经营管理,公司由于执行
上述任务而发生的费用将由国贸有限公司给予补偿,并另外向国贸有限公司收取相应的佣金。
该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
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b、2011 年 7 月 30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中心 19#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中心 19#楼(原自行车楼)的
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
理国贸中心 19#楼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物业管理和维修保养费,
并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销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
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
自动顺延。
   c、2008 年 6 月 6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西写字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西写字楼的销售、推广、管理、
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国贸西写字楼所发
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物业管理和维修保养费,并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销
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
自动顺延。
   d、2013 年 1 月 21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一期地上二层“美丽田园”区域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 2012 年 9 月 17 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一期
地上二层“美丽田园”区域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
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上述区域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管
理费。该协议有效期为自 2012 年 9 月 17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
自动顺延。
   e、2012 年 8 月 16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一期 F 区地下一层区域(北侧)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一期 F
区地下一层北侧区域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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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上述区域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物业管理
和维修保养费,并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销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
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f、2018 年 3 月 12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东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国贸
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国贸东楼的产权房屋委托本公司销售、推广、管理并提供客户服务,国
贸有限公司承担其拥有的产权面积部分所发生的费用,并向公司支付相应的佣金。本协议有
效期为一年,自 2018 年 3 月 12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11 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继
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g、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之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项
目物业工程管理服务合同》,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为其所属国贸世纪公寓项目的各建筑物以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客房报修提
供物业工程管理与服务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包干制支付工程管理服务费,该合同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之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上述合
同,合同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h、2021 年 8 月 31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与二期物业中心签订
《国贸写字楼 2 座办公楼租赁协议》,租用国贸写字楼 2 座部分办公用房,每月租金及管理
费 25,361 元。协议有效期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止。
    2022 年 8 月 5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与二期物业中心续签上述
协议,每月租金及管理费 25,361 元。协议有效期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
止。
    i、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写字楼 2 座办公楼租赁协议》,
公司租用国贸写字楼 2 座部分办公用房,每月支付的租金及管理费为 106,417 元。协议有效
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j、1998 年 9 月 2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建设国贸二期工程协议书》,由于
国贸二期工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由国贸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公司和国贸有限公司将按
照投资比例分摊土地使用权费。从 2000 年起至 2038 年 8 月 29 日,公司每年向国贸有限公
司支付土地使用权费 882,000 元。
    2009 年 3 月 24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二期土地使用税分摊协议》,根据协
议,公司需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其缴纳的国贸二期土地的部分使用税及其他税费。
    201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增加国贸二期土地租赁费协议》,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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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应为公司租赁和使用的国贸二期
土地缴纳房产税,因此,相应地向公司增加收取国贸二期的部分土地租赁费。
    k、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租赁协议》,
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公司所属国贸大厦部分办公用房,每月租金及管理费为 405,518 元,协议
有效期自 2020 年 6 月 13 日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止。
    l、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写字楼租赁协
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国贸写字楼 1 座部分租区。根据协议,国贸有限公司每月租金及管
理费为 71,500 元,协议有效期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止。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上述协议,每月租金及管理费为 71,500 元,协议有效期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止。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写字楼租赁协议》,
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国贸大厦部分租区,每月租金及管理费为 11,386 元,协议有效期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止。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上述协议,
每月租金及管理费为 11,386 元,协议有效期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止。


    6、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所作的说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
会进行审议。
    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林明志先生、吴相仁先生、盛秋平先生、郭惠光女士、王义杰
先生、黄小抗先生、阮忠奎先生及邢诒鋕先生共 8 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李朝鲜先生、张
祖同先生、张学兵先生及梁伟立先生共 4 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平等、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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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国贸一期、二期土地租赁费事项
   1、关于国贸一期土地租赁费
    1998 年 9 月 2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2008 年 7 月 28
日,双方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根据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赁国贸写字楼、国贸商场、
国贸公寓、国贸展厅及多层停车场等所对应的 13,936.5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给公司使用,租
赁期限自 1998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38 年 8 月 29 日止,每年的土地租赁费为 1,393,650 元。
另外,国贸有限公司还向公司收取其缴纳的该土地的使用税及其他税费。201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增加国贸一期土地租赁费协议》,鉴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应为上述公司租赁和使用的国贸一期土地缴纳房产税,
因此,相应地向公司增加收取国贸一期的土地租赁费。
    根据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的《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
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因此,上述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国
贸一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已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到期。
    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同意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国贸一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用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38 年 8 月 29 日止,租金单价和总价、租赁地块面积和违约责任等重要条
款和条件与原合同及补充协议一致。
    该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国贸一期《土地使
用权租赁合同》关联交易的公告”。


   2、关于国贸二期土地租赁费
   1998 年 9 月 2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建设国贸二期工程协议书》,由于国
贸二期工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由国贸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公司和国贸有限公司将按
照投资比例分摊土地使用权费。从 2000 年起至 2038 年 8 月 29 日,国贸有限公司每年向公
司收取土地使用权费 882,000 元。
   2009 年 3 月 24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二期土地使用税分摊协议》,根据
协议,国贸有限公司向公司收取其缴纳的国贸二期土地的部分使用税及其他税费。
   201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增加国贸二期土地租赁费协议》,鉴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应为公司租赁和使用的国贸二期
土地缴纳房产税,因此,相应地向公司增加收取国贸二期的部分土地使用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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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就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国贸一期土地租赁费事项进行了审议并
作出决议予以公告,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建设国贸二期工程协议书》也作为
重要合同,列示于经公司全体董事于 1999 年 1 月 25 日签署的《招股说明书》中,因此,
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国贸一期及二期土地租赁费,将不再作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每年
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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