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速: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告2014-03-28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14-01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承租
方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租赁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120,000 万元。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与建信租赁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
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交易不需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公司作为承租人,拟与建信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京港澳高速公路
漯河至驻马店段的路面固定资产及公路附属设施等资产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建信
租赁公司融资人民币 120,000 万元。
2014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董事张杨女士、孟杰先生投票反对,主要理由为:
前期已就投资商登高速项目议案投反对票,因此也不同意含有建设商登高速的融
资议案。而对公司采用售后回租等多种方式、多渠道融资和融资成本的控制无异
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长安兴融中心 1 号院 4 号楼 6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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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顾京圃
3、营业执照号:100000400011958
4、关联关系:建信租赁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段的路面固定资产及公路附属设施
等资产。
2、类别:固定资产及公路附属设施。
3、权属: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4、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
5、资产价值:租赁物原值 145,735.1 万元,账面净值 107,454.54 万元(租
赁物价值未经审计)。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
驻马店段的路面固定资产及公路附属设施等资产。
2、融资金额及用途:人民币 120,000 万元。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 亿
元,用于商登高速公路建设 10 亿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公司作为承租人,以回租使用、筹措资金为目的,以回租方式向建信租赁公
司转让高速公路路面、路基等资产。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履行完毕其在合同项
下的所有债务后,租赁标的物自行转移至承租人。
4、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算,共计 4 年(48 个月)。起租日是指建信租赁
公司根据合同的规定向公司支付首笔租赁标的物价款之日。
5、租赁利率:
(1)租赁利率计算方式:利率以三至五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0%,采取浮动利率制;
(2)租赁利率调整:如遇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每年度根据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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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同方向、同幅度调整依次确定。
6、租金及支付方式:按等额本金、按季度后付方式计算租金,按季支付租
金,每租赁季度的第 1 个月的 11 日或 21 日支付一次,以后每三个月支付一次。
7、手续费:每年手续费按照租赁总额 12 亿元的 0.55%,即 660 万元(累
计支付 2,640 万元)。
8、押金:在租赁期初缴纳融资总额的 5%作为押金。
9、租赁资产所有权:租赁期内,租赁资产所有权归建信租赁公司所有,租
赁期满公司支付完毕所有应付款项并完成租赁合同项下相关义务后,租赁资产所
有权自动转归公司所有。
五、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利用现有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段的路面固
定资产及公路附属设施等资产进行融资,用于解决流动资金及商登高速公路建设
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且本项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本年度及未
来年度的损益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批准权限
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后,授权董事长组织实施本次融资租赁全部
事项,包括办理相关合同文件的谈判、签署及质押等事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租赁协议》及《转让合同》样本。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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