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速: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7-12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14-034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于 2014 年 7 月 11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4 年 7 月
4 日以专人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董
事 10 人,独立董事王恩祥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委托独立董事董家春代为投票表
决。会议由董事长金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建设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该项目在郑州机场高速公
路交通量预测的基础上,针对现有道路的技术等级,采用扩宽八车道建设标准,
按照双侧整体加宽实施改扩建。项目设计速度采用 12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42
米,路线全长约 26.4 公里,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为 230,313.40 万元,其中土地
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54,183.26 万元由郑州市政府负责,其余 176,130.14 万元拟主
要通过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工期约为 27 个月,计划于 2016 年 6
月建成通车。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组织实施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全部事项,包括履行有关申报手续、
根据有关方面意见调整工程内容、筹措项目贷款等建设资金,以及签署与项目有
关的文件、合同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
董事张杨女士、孟杰先生投票反对,主要理由为:董事张杨女士、孟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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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反对,主要理由为:本项目经营期限延长的承诺能否兑现,可延长多久均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即使最终获得延长 15 年经营期限的批复,项目核心投资指标
仍一般。目前中原高速已存在商登高速等在建项目,未来三年投资规模巨大,公
司融资压力较大,投资本项目将进一步加剧公司的资金压力,并增加未来业绩的
不确定性。鉴于此,综合中原高速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压力,我们认为公司应
以改善财务状况和优化资产结构为主,确保未来几年经营业绩的稳定,维护股东
权益。故从审慎投资的角度考虑对该议案投反对票。
有关《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郑州至航空港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
报告摘要》、《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关于考虑货车收费的补充说明》、《对外投
资公告》详见本公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由于工作调整的原因,何运福提出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申请。同意聘任
高洪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自董事会公告之日
起生效,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为杨亚子和高洪
鑫。
董事会感谢何运福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高洪鑫先生简历附后。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周二)上午 9:30 在郑尧高速公路郑州南服
务区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届时将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
《关于投资建设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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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12 日
人 员 简 历
高洪鑫先生,中国籍,28 岁,大学本科学历。2009 年 8 月至今任职于河南中
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2010 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
资格。高洪鑫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
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洪鑫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郑州市农业南路 100 号 邮编:450016
电话:0371-87166820 传真:0371-87166867
电子邮箱:zygsdm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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