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速: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5-04-30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 评 价 报 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郑漯分公司、驻马店分公司、郑州分公
司、平顶山分公司、郑新黄河大桥分公司、郑开分公司、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
改扩建项目部、郑民分公司、商丘分公司(含项目部)、商杞分公司、杞新分公司、新
登分公司、机场高速改扩建工程项目部、经营开发分公司及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英地置业公司)、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河南中宇交通科技发展责任有限公
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97 %,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 、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
化、社会责任、内部信息传递 、内部监督、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担
保业务、资产管理、通行费管理、公路养护、路政管理、服务区管理、工程项目、房地
产开发(仅适用于英地置业公司)、营销管理(仅适用于英地置业公司)、财务报告、
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公司治理缺乏独立性风险、关联交易未经恰当审
批及披露风险、对控股子公司管控不力风险、投资决策不当导致盲目发展风险、筹资管
理不当引发财务困难风险、资产管理不当导致的资产损失风险、不相容职责未分离引发
舞弊风险、财务报告信息不真实准确风险、工程项目管理风险等。
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
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小于利润总额的 5%或资
产总额潜在错报小于资产总额的 0.3%,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大于
等于利润总额的 5%、小于 10%或资产总额潜在错报大于等于资产总额的 0.3%、小于
0.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大于等于利润总额的 10%或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大于等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各类缺陷的分类认定,只需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归入相关类型,且遵循从严标
准。例如:某项缺陷的评价结果是影响利润总额错报 2.5%,资产总额错报 0.4%,则为
重要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 发现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
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
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3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
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
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资产损失金额大于 10 万元但小于 3000
万元,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产生资产损失金额大于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但小于
5000 万元,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则认定为重大缺
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如果公司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
面影响,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
负面影响,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
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
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或者内部控制评价确认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
改,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4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董事长:金雷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