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速: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7-23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15-038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15 年 7 月 22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以专
人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董事 11 人。会
议由董事长金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评估价为基础将所持有的交科院 6.7%股权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通
过公开交易方式整体转让。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挂牌价
格、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河南中原高速
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的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使用优先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用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中的 26 亿元人民币,置换已经预先
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河南中原高速
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优先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