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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原高速:关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建成通车及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公告2015-12-19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15-060
优先股代码:360014       优先股简称:中原优 1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实验区段、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建成通车及
                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投资建设的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中的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段,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于 2015 年 12 月 19 日建成通车。

    投资建设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的议案已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建设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

期)的议案已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

路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车辆

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交文〔2015〕707 号),上述两个路段车辆通行费收费

标准如下:

    一、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以下简称“商

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收费里程 167.410 公里,设置 9 处收费站:商丘机场

收费站、宁陵南收费站、睢县东收费站、睢县西收费站、杞县南收费站、通许南

收费站、尉氏北收费站、岗李收费站、富航路收费站。按车型分类的车辆通行费

收费标准如下:




                                    1
                    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车辆
                                        通行费收费标准

       项 目                                收费标准基价                                  客车车型    收费标准基价
                      货车车型分类                              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
车型                                        (元/车公里)                                    分类      (元/车公里)


 第1类                    ≤2 吨                0.50           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       ≤7 座        0.50
                                                               核定为基本费率 0.10 元/
                                                               吨公里。以收费站实际测
 第2类              2 吨-5 吨(含 5 吨)         0.80                                       8-19 座        0.80
                                                               量确定的车货总质量为依
                                                               据,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
 第3类            5 吨-10 吨(含 10 吨)         1.50                                       20-39 座       1.00
                                                               于 15 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
                 10 吨-15 吨(含 15 吨);                      计收;15 吨至 49 吨的车辆,
 第4类                                          1.70                                       ≥40 座        1.20
                      20 英尺集装箱车                          15 吨及以下部分按基本费
                                                               率计收,15 吨以上部分按
 第5类           >15 吨;40 英尺集装箱车       2.30           0.04 元/吨公里计收。
                 1、吨位、座位的计量标准按照交通部、国家计委审评批准的《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第三册)
  备注           规定的收费标准计量核定原则执行,新出厂车辆参照执行,汽车挂车按载重吨位同主车合并计收。
                 2、客货两用车比照货车执行,不得客货合并计收。

               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以下简称“济祁高速永城段二期”)收

       费里程 15.831 公里,设置 2 处收费站:永城北收费站、永砀省界收费站。按车型

       分类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如下:

                       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项 目                                收费标准基价                                 客车车型     收费标准基价
                      货车车型分类                             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
车型                                        (元/车公里)                                   分类       (元/车公里)


 第1类                   ≤2 吨                0.45        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         ≤7 座         0.45
                                                           核定为基本费率 0.09 元/
 第2类             2 吨-5 吨(含 5 吨)         0.70        吨公里。以收费站实际测         8-19 座        0.65
                                                           量确定的车货总质量为依
                                                           据,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
 第3类            5 吨-10 吨(含 10 吨)        1.30                                      20-39 座        0.85
                                                           于 15 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
                10 吨-15 吨(含 15 吨);                   计收;15 吨至 49 吨的车辆,
 第4类                                         1.50        15 吨及以下部分按基本费        ≥40 座        1.00
                     20 英尺集装箱车
                                                           率计收,15 吨以上部分按
 第5类          >15 吨;40 英尺集装箱车       2.00        0.04 元/吨公里计收。

                1、吨位、座位的计量标准按照交通部、国家计委审评批准的《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第三册)
  备注          规定的收费标准计量核定原则执行,新出厂车辆参照执行,汽车挂车按载重吨位同主车合并计收。
                2、客货两用车比照货车执行,不得客货合并计收。

               二、商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核定为:基本费率

       为 0.10 元/吨公里;济祁高速永城段二期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核定为:基本
       费率为 0.09 元/吨公里。以收费站实际测量确定的车货总质量为依据,车货总质


                                                           2
量小于或等于 15 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5 吨至 49 吨的车辆,15 吨及以下部

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5 吨以上部分按 0.04 元/吨公里计收。

    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车辆的收费标准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车货总质量超过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 30%以内(含 30%)的

车辆,车货总质量中符合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重量部分暂按正常装载收费标

准计收;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计重收取车辆

通行费。

    (二)车货总质量超过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 30%~100%(含 100%)

的车辆,车货总质量中符合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重量部分暂按正常装载收费

标准计收;超出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 30%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收取车辆通

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 30%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的 3 倍线

性递增至 5 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三)车货总质量超过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 100%以上的车辆,车货

总质量中符合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重量部分暂按正常装载收费标准计收;超

出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 30%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公

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 30%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的 3 倍线性递增至 5 倍

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 100%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

费率的 5 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按照计重收费办法规定

执行。

    计重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时,改按车型分类收费标准收费。载货类汽车按车型

收费时,需报省交通运输厅核准。

    三、为简化计算手续,方便通行,提高工作效率,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

采取 5 元、10 元等整数计征办法,不足 5 元或超过 5 元的部分,在 0 至 2.5 元之

间的,按 0 元计征;在 2.5 元(含 2.5 元)至 5 元之间的按 5 元计征。

    四、免(减)通行费的车辆,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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