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没有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关于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同意将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